学校和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主体,是彼此联系、互为补充的共同体。二者应形成合力,达到最佳的教育状态,共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施行。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我特别关注家校协同育人的权责,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让家校教育相得益彰。
我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家长认为,教师是“科班”出身,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教育是老师的事,家长作为教育的“门外汉”,只需做好孩子的“后勤工作”;有的教师认为,最了解孩子的莫过于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应负起教育的主体责任。
让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光靠家庭和学校显然不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更需要一大批爱教育、懂教育、爱孩子的“推手”。因此,推动全社会形成家校共育意识和行为,凝聚教育的最大合力,是目前的重点。
于是,我主动邀约其他人大代表带头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
在我的号召下,汝溪镇有无数个代表正和我一道,走在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路上,推动着家校共育走深走实。
身为忠县汝溪镇中心小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我所在的汝溪小学加入重庆市家庭和社区教育专委会,并成为理事单位。
在助力家庭教育上,我做了许多有益尝试。
例如在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主动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开办家长学校,邀请家长走进学校,参与有关家庭教育的培训;举办家校论坛,聚焦家校难点热点,面对面答疑解惑;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开通班级家校QQ、微信群;倡导教师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指导协助家长开展家庭教育。
家校共育非一时之事,更非一日之功。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我将继续深入挖掘学校、家长、社会教育资源,以家庭为基础,以学校为主体,以社会为依托,建立家校共育新机制,推动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忠县人大代表 张晓平
通讯员|周燕青整理
编辑|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