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蕾(左)和同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交流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同江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副主任刘蕾是同江市检察院的特约监督员、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形象大使,更是连任四届的“老代表”。近几年,刘蕾相继提出许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得到最高检的高度重视。
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刘蕾提出《关于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的建议》。2019年,随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刘蕾意识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深耕细作。同江市检察院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研究如何落实代表建议,刘蕾受邀参加并积极建言。
刘蕾还一直关注红色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饱含红色历史的英雄事迹和革命遗址,是赫哲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帮我们补齐了民族红色文化保护短板,充分彰显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上的司法监督作用。”2020年4月,刘蕾和同江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以“抗联英烈权益及纪念设施公益保护”专项监督为契机,一同查阅史料、寻访专家,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同江东北抗联英烈事迹,查看革命遗址保护现状。针对在专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江市检察院运用诉前磋商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积极推动赫哲族红色文化传承。目前,具有历史价值的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等7处遗址已被申报公布为文物,相关部门已经制定措施加以保护。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刘蕾提出“通过立法解决检察公益诉讼中的难点问题”的建议。她认为,目前在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中还存在监督属性弱化、监督对象模糊化、监督刚性柔化、监督保障虚化等现有法律框架内无法解决或克服的难点问题,严重影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质效。她建议尽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检察公益诉讼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回顾几年来与同江市检察院的密切联系,刘蕾表示:“在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的同时,我将做知法守法的先行者,让群众更多了解支持检察机关工作,努力做好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桥梁纽带。”
作者|韩兵 刘晓莉
责任编辑|常畅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