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重庆市垫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易大斌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规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预算绩效管理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草案)》,依法任免了县检察院张建国等3名同志的职务,县政府书面报告了义务教育督导工作情况。同时,按照《垫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行办法》的规定,听取审议了县生态环境局局长何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田华、县商务委主任田洪武、县法院副院长叶志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川等5名同志履职情况报告,并对其履职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强调,县、乡镇人大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具体实践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实干实绩共同凝聚起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夺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国家新胜利的强大合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全、徐明德、程堃、余凤、谭建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郑小波,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垫江人大
文|江鹏
图|刘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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